2012年1月,某县税务局工作人员赵某驾驶本单位公车到省城出差途中顺便回老家探亲,因违章驾驶将路人王某撞成重伤,王某治疗共花去医药费3万多元。请问,王某可以向谁主张赔偿责任?
A、县税务局。因为赵某是其工作人员,且主要是为执行公务
B、县税务局。因为赵某是其工作人员,且当时所驾驶的是本单位公车
C、赵某。因为其回老家探亲和履行职务无关系
D、县税务局和赵某。因为赵某是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且赵某当时驾车是为个人目的
发布时间:2024-05-17 06:40:36
A、县税务局。因为赵某是其工作人员,且主要是为执行公务
B、县税务局。因为赵某是其工作人员,且当时所驾驶的是本单位公车
C、赵某。因为其回老家探亲和履行职务无关系
D、县税务局和赵某。因为赵某是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且赵某当时驾车是为个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