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部门、分厂、车间(区队)每周向单位安全部门报告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团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度。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部门每月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集团公司安环部报告一次;即是统计结果为零,也必须按时报告,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本单位安全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其中一级重大事故隐患应在4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安环部及业务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安环部每季度向集团公司安办会报告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必须向安委会及时报告。对上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报告,遵照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