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1.消防安全责任区域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
2.车辆段、停车场、车站内的消防器材(含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划分,综合楼等办公区域的消防器材按办公区域归属原则进行划分。
3.以文件形式明确部分(分界不清、多部门/中心合用)区域的消防责任部门。
4.因委外维修、工程施工、场地租赁、采购服务等原因对外单位提供的使用场地,在移交外单位使用前,消防责任管理部门必须督促场地使用单位到安全监察部签订场地使用消防安全协议(参见附录 B),明确使用期间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管理。
5.委外维修、工程施工、场地租赁、采购服务等各类合同项目,涉及外单位在轨道交通范围内使用场地或施工等需求的,在合同签订时必须对场地使用安全签订安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