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分为() A、示范学校和非示范学校B、城市学校和乡镇学校C、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D、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发布时间:2025-11-19 09: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