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1)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履行合同的承包商必须承担完成工作的责任而不管完成工作的成本是多少。特点: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4)合同总价一次包死,总价优先。(2)调值总价合同:调值总价合同是指在报价及签订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当时的物价计算总价合同,并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合同总价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特点: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 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一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3)固定工程量合同:固定工程量合同即根据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可靠程度和设计的详细程度,对于能够准确计算出分项工程量的项目,编写工程量清单,业主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单价合同的方式分别填报分项工程单价,从而计算出工程总价,据之签订合同。特点:1)可以了解投标人投标时的总价是如何计算得来的,便于业主审查投标价,特别是对投标人过度的不平衡报价,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差异,也可以在合同谈判时压低价格;2)在物价上涨或增减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参照已报单价确定变化后的单价。(4)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特点:1)适用范围比较宽;2)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3)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