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处置原则
-1.1 疏散乘客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组织乘客越过火场逃生。
-1.2 列车在区间发生火灾时,如列车能继续运行,应继续运行至就近车站并及时疏散乘客;列车无法继续运行被迫在区间停车时,司机应按行调指示组织乘客就地疏散。
-1.3 若列车被迫停在区间,司机到车厢内确认火情或其他情况,5分钟后行调仍无法与司机取得联系时,按“情况不明”处理:环调按照与行车方向一致原则开启相应模式,行调组织该区间两端站的值班站长到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和乘客疏散工作,并任命其中一人为临时的现场指挥人。
-1.4 区间(隧道)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安排一列空车由受影响轨道上的就近始发位置出发,以正常的行车方向在有关轨道上行驶,同时安排一名符合登乘列车的工作人员添乘该车;该车运行速度限制由现场指挥人提出要求,未提出要求时,列车速度不超过25km/h,确认线路出清及设施设备恢复情况。
-1.5 车站公共区遇有明显烟雾且无法判断原因时视同火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