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调度命令。 2.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参数、控制模式、定值、控制逻辑等。 3.不如实反映现场情况,有意隐瞒或虚报事实。 4.不经调度下令,擅自改变发电厂有功、无功出力。 5.未及时或错误向调度汇报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动作情况,延误事故处理。 6.未经调度许可,擅自在调度机构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上进行工作。 7.并网运行的地方电网擅自改变解环点,或擅自与第三方电网联网。 8.不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整定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 9.不执行风险防控措施、反事故措施。 10.共调、直调具备水库调节能力的电站执行发电计划偏差超过±3%持续 15分钟,一次调频、执行调度 AGC 命令调节或电网需要的除外。 11.地调直调径流式电站执行发电计划偏差超过±20%持续 15 分钟,一次调频、执行调度 AGC 命令调节或电网需要的除外。 12.电力调度机构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