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不构成一般事故的,定性为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
(2)正线全线停运40分钟或区间停运60分钟以上的;
(3)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小的责任交通事故;
(4)单站低压供电失压,导致机电系统停运的;
(5)客运车辆错开门或车外夹人、夹物行车造成人员伤害的;
(6)运营期间,单个地下车站动力照明全部熄灭(应急照明正常);
(7)非运营线车辆脱轨,影响正线运营的。
(8)车辆超限,及各类设备设施侵限;
(9)行车指挥通讯联络中断,影响行车;
(10)载客车辆在隧道等能见度较低区域时,发生故障导致全车无照明,造成乘客恐慌;
(11)正线给水、消防系统故障,主管爆裂,或排水不畅导致线路积水漫过轨面;
(12)供电系统操作中发生漏送电、错停电,或非正常单边供电;
(13)因房屋、隧道漏水,没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影响变电、通信、信号及AFC设备正常使用;
(14)客运区域应撤除的设施、设备、物料、标志未及时撤除,影响行车及客运服务秩序的;
(15)无调度指令时,未站停或站停未开门致投诉或客伤的;
(16)车内夹人(肢体)或夹物行车、行车导致客伤的;
(17)系统数据记录未按规定存储或数据丢失,造成后果的;
(18)工作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自动消防设施误喷或报警;
(19) 运营期间,单个车站进站闸机或出站闸机全部故障30分钟以上;
(20)未按要求在现场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穿着荧光衣、围栏、红闪灯或带红白相间条纹的反光标志(牌)、工作区域未安排专人瞭望及防护的;
(21)作业现场不按用电管理规定,存在私拉乱接、擅自使用超负荷的电器设备;
(22)各类设备设施异常,造成人员轻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