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非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B)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300人B、500人C、600人D、1000人 发布时间:2025-07-07 08: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