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水规划的水源地选择时,地表水、地下水、水库水等清洁水源可以作为供水的水源地,对其水质要求为: A、水质标准Ⅱ类水及以上; B、水质标准Ⅲ类水及以上; C、水质标准劣Ⅲ类水及以上; D、水质标准劣Ⅳ类水及以上 发布时间:2025-03-26 2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