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为了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减少不必要的矛盾或伤害,骑车人 应遵守以下交通安全事项: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要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通过陡坡,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时,须下车推行,下车 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要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4.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单手持物骑车。
5.不牵引其他车辆,更不要被其他车辆牵引。
6.不要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7.除带有固定座椅的学龄前儿童外,在市区骑自行车不 准带人。
8.不准与三轮车并行。
9.不闯经灯,遇停车等信号时不越停车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