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判决书中的强制措施,以下哪种写作是正确的( )。
A、2019年8月14日被取保候审。
B、2019年1月2日经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决定被取保候审。同年2月27日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重新取保候审。
C、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12月16日经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决定被取保候审,2018年1月21日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重新取保候审。
D、2020年1月13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1月21日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重新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5-08-21 17: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