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3年5月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并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因该项企业合并确认了商誉7 2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 000万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金额为18 800万元。甲公司将乙公司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确定该资产组在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22 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金额是( )万元。
A、3 200
B、4 000
C、5 280
D、8 800
发布时间:2025-06-06 0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