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下列工程中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组建项目法人的是( )。 A、新建库容为5×108m3B、新建库容为5×109m3C、坝高为70mD、坝高为60m 发布时间:2024-11-24 22: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