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二)
A、
A、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B、
B、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3年
C、
C、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1年
D、
D、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1年。
发布时间:2025-06-06 10:02:48
A、
A、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B、
B、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3年
C、
C、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1年
D、
D、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