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
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证人证言;
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发布时间:2025-05-21 15:04:36
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
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证人证言;
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