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5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为660万元,加工费为56万元(不含税),受托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用于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万元 A、660B、756C、785.8D841.8 发布时间:2025-05-14 22: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