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 )设置经济特区。 A、深圳、珠海、汕头、厦门B、深圳、珠海、汕头、佛山C、深圳、珠海、东莞、厦门D、深圳、珠海、泉州、厦门 发布时间:2024-11-26 17: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