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之间请托从事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请托违规办事有 。( )
A、为他人工作安排、岗位调整、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表彰评选等事项打招呼、谋求关照的。
B、协调批办各类行政许可、资金借贷等事项,或名为咨询相关事项办理政策,实为施加影响干预的。
C、对执纪执法、司法活动施加影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D、违反规定程序交办、转办、递交信访举报等材料、信息的。
E、协调解决民事、经济纠纷,或名为咨询进展情况,实为施加影响干预的。
发布时间:2024-09-23 1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