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6月1日,自己公司购入- .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同时,乙公司代垫运费1万元、增值税税额0.09万元。材料已验收人库,款项尚未支付。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应付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
A、51.09
B、56.5
C、57. 59
D、50
发布时间:2025-05-13 17: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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