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 )、( )、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4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 )、( )、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发布时间:2025-02-25 16:14:55
4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 )、( )、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