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公共企业是指以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基本目标的一类特殊的企业组织,一般而言政府通过直接投资或控股,对这类企业拥有不同层度的控制权。从社会职能上看,这类企业组织负有克服市场失灵的公共政策义务,不以营利为最重要目的:从企业产权性质看,公共企业通常都是由国家或政府出资,其所有权或控股权属于政府的国有企业。其性质体现为:①公共企业首先是企业,是按企业的组织形式组建并按企业的性质经营的经济实体,必须从事商品和劳务的生产与经营活动,在相当的程度上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并承受来自市场的压力。②公共企业具有不同于私人企业的“私人性”而言的“公共性”,主要表现在:公共企业必须承担“公共性”社会责任。其“公共性”主要就表现在公共企业与政府部门一样,都服从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对公共企业的投资决策、人员安排及利益分配等,都具有一定的控制权和决策权,以保证公共企业的“公共性”宗旨。国家作为股东,以出资的份额承担企业经营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即利润和亏损都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或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