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哪些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发布时间:2025-10-12 14:26:14
哪些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三以利诱,欺诈、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四、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明材料。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七、当事人或其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八,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九、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