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安装卫星定位终端、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并处吊销车辆营运证。 A、 五百,五千B、 五千,C、 一万,五万D、 五百,三千 发布时间:2025-07-28 22: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