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应该有。因为在普通人们的心目中,“教师”是崇高的职业,是神圣的字眼,人们对教师也寄予了莫大的希望,因而当教师群体中出现少数“败类”之时,民众表现出的震惊和愤怒也是理所当然的。教师是人,不是圣人,是人当然就会犯普通人所犯的错误。然而教师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其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他所犯的错误对社会、公众、儿童所造成的影响远远较普通人严重。所以作为“教师”职业的人必须承载起比普通人更多的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社会的政治与法律也赋予了教师职业更多的权力和义务。教师一方面要积极主动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至高无上的义务和责任,向教师职业道德的理想层次迈进;另一方面要遵循法规制度,不能突破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则层次——“底线”,同时还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