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受到降级以上政务处分的,应当由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在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 )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的变更手续;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 A、半个月、3个月B、1个月、6个月C、2个月、6个月 发布时间:2025-07-25 09: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