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发布时间:2025-07-02 10: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