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2)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3)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4)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5)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6)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规格。对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7)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清单。(8)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9)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加工工艺的,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10)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