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交强险总赔偿限额应为
A、5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3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万元;
B、7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5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5万元;
C、11.3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9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3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万元;
D、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
发布时间:2025-07-17 09: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