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对学术不端者的处理除了通报批评,还有 A、终止或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B、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C、辞退或者解聘; D、移交公安机关 发布时间:2024-11-27 15: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