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供热与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期为( )。 A、1年B、 一个采暖期、供冷期C、 2年D、 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发布时间:2024-09-13 15: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