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其中规定“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 A、1/2B、1/3C、1/4D、1/5 发布时间:2024-11-25 10: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