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三条,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 )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A、 匿名 B、 、实名 C、 、 化名 D、、冒用他人姓名 发布时间:2025-03-12 14: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