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后向做出审批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后向做出审批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发布时间:2025-03-03 10: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