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特殊的法律地位为( )。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特殊的法律地位为( )。
发布时间:2024-12-22 22:23:32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特殊的法律地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