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赵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钱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钱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钱某一般不能直接提起诉讼,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B、钱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C、钱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D、钱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且须甲公司盖章或赵某签字
发布时间:2025-08-02 21: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