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地区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甲、乙类厂房仓库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半地下室;
(3)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
(4)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
(6)易燃易爆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和冷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