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 2 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分 5次于每年 12 月 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 1 560 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 1 600 万元。假定甲公司发出商 品时,其有关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20×5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 2 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分 5次于每年 12 月 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 1 560 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 1 600 万元。假定甲公司发出商 品时,其有关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发布时间:2025-07-22 15: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