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槽)工程范围包括( )
A、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B、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C、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D、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发布时间:2025-03-27 10:09:29
A、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B、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C、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D、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