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居民阶梯电价“()一”由原来“()”的户籍居民,扩大为持《居民户口簿》及《浙江省居住证》(包括持其他本省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在同一用电地址长期居住的居民。
2021年1月1日起,居民阶梯电价“()一”由原来“()”的户籍居民,扩大为持《居民户口簿》及《浙江省居住证》(包括持其他本省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在同一用电地址长期居住的居民。
发布时间:2025-03-31 17:49:21
2021年1月1日起,居民阶梯电价“()一”由原来“()”的户籍居民,扩大为持《居民户口簿》及《浙江省居住证》(包括持其他本省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在同一用电地址长期居住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