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核材料数量达到下列限额的单位,必须申请核材料许可证( )。
A、 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 0.01 有效公斤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以铀
的有效公斤量计);
B、 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0.1有效公斤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以铂
的有效公斤量计);
C、 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1有效公斤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以铀的有效公斤量计);
D、 任何量的有效公斤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
发布时间:2024-10-17 11:48:37
A、 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 0.01 有效公斤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以铀
的有效公斤量计);
B、 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0.1有效公斤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以铂
的有效公斤量计);
C、 累计的调入量或生产量大于或等于1有效公斤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以铀的有效公斤量计);
D、 任何量的有效公斤的铀、含铀材料和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