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当公司向债权人借入资本后,两者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债权人把资本交给公司,其目标是到期收回本金,并获得约定的利息收入:公司借款的目的是扩大经营,投入有风险的生产经营项目。可见,股东与债权人两者的目标并不一致。(1)股东可以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其常用的手段有:1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高的新项目。2股东为了提高公司的利润,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迫使管理当局发行新债,致使旧债券的价值下降,使原债权人蒙受损失。(2)债权人为了防止其利益被侵害,除了寻求立法保护,通常采取以下措施:1在借款合同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如规定贷款的用途,规定不得发行新债或限制发行新债的数额等。2发现公司有剥夺其财产意图时,拒绝进一步合作,不再提供新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