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961年,布思在《小说修辞学》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不可靠叙述这个概念。其在题为《叙述类型》的第六章里写到:“当叙述者的言行与作品的范式(即隐含作者的范式)保持一致时,叙述者就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分析叙述者的声音是否“可靠”,换言之,是否与隐含作者体现的价值观一致,是分析叙述主体的关键。要判定叙述是否“可靠”,需要把隐含作者的价值集合总结出来,并与叙述者声音进行比对,看是否一致。隐含作者的最终确定要靠整个作品,同时,叙述者的态度也在其中,因此读者需要在阅读中来回推究思索,叙述者声音与隐含作者价值集合不一致即为“不可靠叙述”。要判定叙述者是否可靠,一个最常用的标记是叙述语调,比如福克纳的《喧嚣与愤怒》的四个部分分别由四个叙述者叙述,前三个部分的语调都让人觉得他们的叙述不可靠,第四部分平静的语调使我们明白黑人仆妇比其他三人可靠得多,而这种可靠程度的对比正体现了隐含作者的价值观。叙述者的智力或道德水平离一般的社会认可标准相差太远时,会使叙述变成不可靠。道德上的差异很容易被认为是不可靠的标记0与道德“差距”正相反,智力上与“社会认可”水准的差异,反而是叙述可靠的标记,即文化不够者反而道德可靠。另一种叙述不可靠的标记是叙述者与其他主体意识发生冲突,这时叙述者的意识落入对比中。不可靠叙述的不可靠程度可以相差很大,原因也千差万别,最多的却是道德上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