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生态补偿主要是指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所获得效益的奖励或破坏生态系统和自然系统所造成损失的赔偿。其主要内容包括:(1)对生态系统本身保护(恢复)或破坏的成本进行补偿;(2)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3)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存在很多问题。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法规、政策滞后,关于生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资金来源等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环节尚未取得突破。国家尚未建立起比较系统和完善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本次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把生态补偿制度确立下来,使国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法制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主要通过两个方面的手段。一方面是加强行政手段的运用,由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推动生态补偿。第31条第2款定: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这是我国目前开展生态补偿的主要途径。另一方面市加强市场手段的运用,通过保护者与受益者之间的协商,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第31条第3款规定: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第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