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 3万元,丙偿还2万元。
发布时间:2025-07-18 12:06:32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 3万元,丙偿还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