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一) 免责与无责任的区别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即通常所说的免责。 “免责” 同“无责任”或“不负责任”在内涵上是不同的。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某些条件,其责任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的情形。 “无责任”或“不负责任”则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因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任的条件,因而没有(即不承担) 法律责任的情形。(二) 免责的情形免责的条件和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具体可以分为下列几种。1时效免责所谓时效免责,是指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国家不再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例如,我国《刑法》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2不诉免责所谓不诉免责,是指对于那些“不告不理”的违法行为,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提起诉讼,司法机关便不认定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违法者实际上被免除了法律责任。在我国,绝大多数民事违法行为和某些轻微的犯罪都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但必须注意的是,作为免责形式的“不告诉”必须是出于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自由意志。如果“不告诉”是在某种压力或强制环境下作出的,则不构成免责的条件和依据。3不可抗力免责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害,免除当事人的部分或全部的法律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自首、立功免责对那些违法之后自动投案或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5补救免责对于那些已经实施违法行为,但在国家机关追究责任之前采取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6协议免责加害人和受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的方式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即所谓“私了”。仅适用于民事违法行为,即“私法”领域的违法行为。7自助、助人免责自助免责是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和自由施加限制,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自助行为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助人免责是对善意救助他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8人道主义免责人道主义免责主要适用于财产责任或对特殊群体的人道主义考虑。对于财产责任,其承担以责任主体的财产数额为基础,当责任主体没有能力履行全部或部分财产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权利主体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除或部分免除责任主体的财产责任。9赦免赦免是指国家依法免除或减轻责任主体的罪责或刑罚的制度。赦免主要包括大赦和特赦两种形式。大赦是指对特定的或不特定的犯罪行为完全免除罪责与刑罚的赦免制度。大赦既免除犯罪的宣告,又免除刑罚的执行。特赦是指对已定罪服刑的犯罪人免除其剩余刑罚的赦免制度。特赦只能在罪行宣告后或刑罚执行期间适用。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先后在2015年、2019年对部分罪犯实行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