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 下方输入 要搜索的题目:

胡某有一子名小军,30岁尚未结婚,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小丽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乡亲保管,如小军、小丽结婚,由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下列对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5-03-18 14:37:02
推荐参考答案 ( 由 快搜搜题库 官方老师解答 )
联系客服
答案: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 ■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的婚姻自由 ■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专业技术学习
专业技术学习
搜搜题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