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A.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且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大于(含)5万元的。B.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超过(不含)70%的,且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不含)5万元的。C.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超过(不含)70%的,且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大于(含)5万元的。D.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且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不含)5万元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A、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且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大于(含)5万元的。
B、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超过(不含)70%的,且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不含)5万元的。
C、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超过(不含)70%的,且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大于(含)5万元的。
D、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且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不含)5万元的。
发布时间:2025-08-13 14: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