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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上述法条规定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中的“财物”?

如何理解上述法条规定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中的“财物”?

发布时间:2024-12-07 19:38:12
推荐参考答案 ( 由 快搜搜题库 官方老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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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正确答案:“财物”是指具有价值的可以管理的有形物、无形物以及财产性利益。这里的财物应当作适当的扩大解释,不仅指有形的可以用金钱计量的钱物,也包括无形的可以用金钱计量的物质性利益,如债权的设立、债务的免除以及其他形式的物质性利益,但不包括诸如提升职务、迁移户口、升学就业、提供女色等非物质性不正当利益。《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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