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①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不得组织施工。②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不得组织施工。③需进行安全验算而未验算的临时(支撑)结构不得投入使用。④对项目分包单位的施组和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核不得组织施工。九严禁:①严禁迟报、瞒报工程质量事故。②严禁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③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④严禁施工技术资料弄虚作假。⑤严禁危大方案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并实施。⑥严禁基础和主体工程未经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⑦严禁无方案、未交底组织施工。 ⑧严禁擅自降低工程质量安全的优化。⑨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审核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